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:
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,提高执业质量,维护社会公共利益,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,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起草了《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——会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、《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9号——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(征求意见稿)》、《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30号——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(征求意见稿)》,修订了《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——审计证据(修订)(征求意见稿)》,现予印发。请转发各会计师事务所,广泛征求意见,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会专业标准部。
二○○四年十月八日
附件1: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——会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(征求意见稿)
附件2: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——审计证据(修订)(征求意见稿)
附件3: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9号——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(征求意见稿)
附件4: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30号——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(征求意见稿)
附件5:关于起草《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——会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等4个准则的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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